(依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一、發展黨員各階段
入黨申請人階段——入黨積極分子階段——發展對象階段——預備黨員階段——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和轉正階段
二、發展黨員主要程序
(一)入黨申請人階段
1、申請人自愿向所在基層黨支部提交入黨申請書和自傳(可手寫,可打印,打印版須手寫簽名);
2、基層黨支部在一個月內派人同入黨申請人談話,了解基本情況;
3、申請人遞交申請書6個月以上,條件成熟才可發展為入黨積極分子。
(二)入黨積極分子階段
1、確定入黨積極分子。條件成熟,經黨支部委員會(不設委員會的由黨員大會,下同)研究同意,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
2、指定培養聯系人。黨支部指定1-2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培養教育可采用:(1)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黨課,參加討論發展新黨員的支部大會和入黨宣誓儀式;(2)提供接受鍛煉和考驗的機會;(3)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和工作情況,支部經常對他們的表現進行考察,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4)進行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基本路線;
3、定期考察??疾烀堪肽赀M行一次。主要內容: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入黨動機、工作、學習情況和社會表現等??疾旖Y果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時間為1年以上;
(三)發展對象階段
1、對經過1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黨支部委員會討論同意,報上級黨委備案后,可列為發展對象,并進行公示(一般不少于5天);
2、指定入黨介紹人。黨支部應當安排2名正式黨員擔任發展對象的入黨介紹人,向發展對象解釋黨的基本知識,了解入黨動機、現實表現等情況,并指導發展對象填寫《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3、政治審查。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審查情況應當形成結論性材料。凡未經政治審查或者政治審查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政審一般材料包括:(1)本人簡歷;(2)政審中提出的問題。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和主要情節。同時說明本人交待的還是被組織查出的或別人檢舉的,組織上曾否作過結論或進行過處理;(3)調查的結果。寫明經調查已清楚的問題,以及懸而未定的問題或疑點;(4)結論意見。對查證結果綜合分析后,認定查證問題的事實、性質、程度及本人認識、提出是否影響其入黨的意見。
政審的基本方法:黨組織同發展對象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和外調。
政審的主要內容: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的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斗爭中的表現;直系親屬和與本人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主要了解政治面貌、職業、政治表現及其與本人的關系等。對于同本人沒有或很少聯系、影響不大非直系親屬,可不列入政審范圍。
4、短期集中培訓。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3天,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四)預備黨員階段
1、接收前預審。黨支部委員會對發展對象進行審查討論認為合格后,報基層黨委預審?;鶎狱h委在1個月內進行審查,將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黨支部并向發展對象發放《中國共產黨入黨志愿書》。
2、支部討論。經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由黨支部委員會在1個月內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接收預備黨員的主要程序為:
(1)到會人數:有表決權的到會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人數的半數(含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書面形式提出的贊成意見)。發展對象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會;
(2)入黨申請人匯報自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家庭和主要社會關系情況,以及需向黨組織說明的其他問題;
(3)入黨介紹人介紹申請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4)支委會向支部大會報告對申請人審查的情況及其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的情況。
報告一般應包括:①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表現。②申請人的政治、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的審查情況。③其他需要向支部大會說明的問題。④征求黨內外有關群眾意見的情況。⑤對申請人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的情況;
(5)與會黨員對申請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兩種方式進行表決。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會前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之內),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決議包括的內容:申請入黨的人主要優缺點,應到會和實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對申請人能否被接收為預備黨員的表決結果(贊成、不贊成和棄權的票數各有多少),以及通過決議的日期等。黨支部要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寫在《入黨支愿書》上,并及時報上級黨組織。
討論2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3、黨支部應及時將同意接收的預備黨員相關材料上報基層黨委審批;
4、基層黨委指派專人同發展對象進行談話,并在三個月內對是否接收預備黨員進行審批,并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
(五)預備黨員教育、考察和轉正階段
1、入黨宣誓。預備黨員必須面向黨旗進行宣誓;
2、黨支部通過聽取本人匯報、個別談心、集中培訓等方式對預備黨員進行考察和教育,并須每三個月在《預備黨員考察表》中記錄一次考察情況;
3、申請轉正。預備黨員預備期為一年,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期滿前,預備黨員本人向黨支部提出書面轉正申請;
4、黨支部審查。黨支部征求黨員和群眾意見,審查轉正材料,寫出預備期綜合考察意見,記錄在《預備黨員考察表》中;
5、黨支部經考察合格,對擬轉正的預備黨員名單進行公示(一般不少于5天);
6、支部黨員大會討論、表決,具體程序與討論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相同;
7、黨委審批。黨支部經表決通過后將預備黨員的轉正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
8、黨支部收到上級黨委的審批結果后,支部書記應當同本人談話,將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并將入黨材料歸檔保存;
9、延長預備期。預備期滿,但預備黨員不完全具備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于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延長預備期必須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填入《入黨志愿書》;
10、取消預備黨員資格。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確定不具備黨員條件,或犯有嚴重錯誤,或者延長預備期后經過教育考察已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填入《入黨志愿書》。